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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高秀敏的丧葬费到“妓女一号”清洗费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从高秀敏的丧葬费到“妓女一号”清洗费

/肖容

高秀敏辞世,国人深感惋惜,中央电视台播出相关节目的时候,看到一幕:“长春市民政局:高秀敏的所有的丧葬费用都由他们承担”。

有人质问:是谁给了长春市民政局承担所有丧葬费用的权力?哪意思是不该给。因为高秀敏的逝世,属于心脏病发作猝死,即非工伤,也非见义勇为,不在法定可以由国家免费承担丧葬费用的范围。因此,高大姐作为一个普通公民,因病死亡,是无权让纳税人承担其丧葬费用的。

但是,不幸已经发生了,兔死狐悲,也是人之常情么。。社会以政府的名义给不幸的一方一点补偿,尽管在法理有些问题,但在情理上也能站得住脚的,权为民所用么。所以,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的民政局既然开了这个口子,那就说明,这事情是可以进行的。

是是非非,我们暂时搁在一边,看看另外一个不幸。

近日,《南方都市报》报道了一起不幸的少女受侵案。这俩不谙世事的花季女孩在社会底层挣扎着体验人生的时候,遭遇残害!她们人生中仅有一点点阳光从此消失了。

如今,15岁的甜甜和18岁的芳芳躺在深圳市宝安区公明医院的病床上,只要有陌生人到来,便用被子盖住脸和身体,只露出严重溃烂的手脚。

这两孩子都在发廊打工。芳芳来自湖南邵阳,甜甜来自河南洛阳。

15岁,18岁,本该属于学校的年龄,为什么流落到深圳的发廊打工?这背后定然有心酸的故事。可以肯定的是,她们失学了。在她们的家乡,这个失学现象是个别的吗?不知道她们家乡的政府,是如何对待这个失学现象的。不管是不是个别现象,总之失学是一件不幸的事情,这事情该谁来负责?谁来买单?

对中国社会而言,发廊是个敏感的词汇。这个词汇代表了许许多多的心酸故事,容易让人产生许多对不良事物的联想--发廊,往往就是低级妓院。811日凌晨13日晚,这两女孩先后被同一个男人带回出租屋,伙同另外一歹徒“强暴”之后,向她们各自的家人索要1.2万元和3万元现金。处于社会底层的贫穷家庭会有多少收入?自然没有。

在未拿到钱后,报道说,两名歹徒对她们进行了各种凌辱,包括用针蘸墨,分别在她们的额头、、后背上刺下了“妓女一号”、“骚货”、“我是一只妓”等字。

报纸说,直至821,分别被关押非人摧残了11天和8天的芳芳和甜甜,才被公明派出所的民警解救出来。

看到这里,可以下个结论,这两个孩子的人生算是毁了。

这事情发生在中国著名的城市,深圳。深圳,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,经济发展一日千里,在中国,是屈指可数的好城市,吸引了大批的打工人口。芳芳和甜甜是众多外来人口的代表,也是众多打工一族的代表。维护她(他)们的利益,也政府的责任。

长春,地方处于东北老工业基地,相对而言,是个二线落后的城市,经济是不发达的。对于小品演员高秀敏的辞世,我深感惋惜,但当我看到了“长春市民政局表示:高秀敏的所有的丧葬费用都由他们承担”时,我不禁要赞:东北人民够意思,这点钱还是不心疼的。这多给政府长脸吖。

既然政府有理由给不幸的高大姐负担丧葬费用,那么,我也同样认为,政府也同样有办法给不幸的芳芳和甜甜今后的人生之路一个交待。深圳人民警察在不到两周的时间内,迅速破获了这个骇人听闻的恶性案件,一扫历史上遗留的种种劣迹作风,可谓情为民所系,权为民所用,真是模范标兵。如今,受害人非常后悔,后悔在发廊上班,不该听老板娘的话跟客人出去过夜。而她们仅仅希望:“求你们(媒体)能找专家尽快帮我俩把脸上和身上的刺字洗掉,然后还我们一个公道。 ”受害人住院医疗和洗掉污字,这是需要费用的。要向犯罪嫌疑人索取补偿么?而两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无业游民,一个还是吸毒者,根本没钱。怎么办呢?下面就看深圳政府如何为不幸的子民谋取利益了。

 

 

【作者: 肖容】【访问统计:】【2005年08月26日 星期五 02:40】【注册】【打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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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

- 评论人:广西   2007-10-31 19:56:52   

经济的发展能代表一切都很好吗?丑恶的深圳!!!

- 评论人:冯唐   2005-08-26 16:47:00   冯唐的博客  

肯定是不了了之了,没有后续报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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